課程資訊及選課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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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務處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選課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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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查詢及選課系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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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士班超修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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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大學選課法規及須知(英文、通識、體育)、全校英外語課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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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士班課程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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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、博士班課程介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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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-5A 化工系選課規定
- 化工系選修課程至少21學分,含本系開授之學士班、碩博士班課程。
- 外系選修課程至多12學分,含外系開授之學士班及碩博士班必修、選修課程、模組化課程、微學分課程、Coursera;不須申請但超修的課程不計入畢業學分。
- 外系所一般專業基礎課程、模組化課程轉通識課程依通識中心公告辦理。
- 通識總整課程轉系外選修課程,於每學期開學日至第3階段網路選課時間止申請。
申請表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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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-5-1C 化工系大學部論文指導同意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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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-20-1 國立成功大學化工系學生通識總整課程轉選修課程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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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-5-7 國立成功大學化學工程學系研究生加註「撰寫論文」申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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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-5-5 化工系研究生第二階段選課指導教授確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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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-5-6 化工系研究生第三階段選課指導教授確認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