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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士班學生修讀化工系雙主修規定課程表

► 學士班學生修讀化工系雙主修規定課程表

*112學年度起(含)申請者未修滿課程表列專業必修學分31學分(含)以上及未辦理本系必修科目免修申請,修習本系選修課程不承認為雙主修學分,請特別注意。

*化工系必修科目免修申請 - 填寫申請單並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、課程綱要。

► 雙主修學分檢查表

*請於辦理畢業審核時填妥學分檢查表畢審成績單正本至化工系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