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國語言能力指標及英外語課程
外國語言能力指標
化工系學士班學生外語能力指標如下,達成下列之外語言能力指標之一者,請於畢業前登入外國語言能力及成就檢定系統,並上傳成績證明文件辦理認證;已辦理英語課程抵免者仍須辦理本認證程序。
- GEPT 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中高級初試(含)以上。
- TOEFL IBT 69 分(含)。
- IELTS 國際英語測試 5.5 級(含)以上。
- TOEIC 多益測驗 750 分(含)以上。
- 其他語言測驗相對應 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B2 等級以上。參考資料:各類語言檢定等級對照表(摘自外語中心網頁)、 培力英檢與多項考試之CEFR成績標準對照表(雙語教學資源中心提供)
若未能通過指標,且已修畢必修英文4學分,可選修「線上補強英文」課程,修畢且成績及格則視為達成外國語言能力指標。
全校英外語課程(外語中心)
111.03.29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本系學士班學生為以英語為母語或受高中英語正規教育之境外生者,若已取得英語免修4學分之資格可不須申請外語能力指標認證。
113.01.12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增列培力英檢列入指標,須聽說讀寫四項分數皆超過CEFR成績對照表B2等級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