►碩士班修業規定
修業年限-一至四年
畢業學分-專業必選修科目至少 24 學分
碩士論文 6 學分(另計)
專題討論四學期 0 學分-含專題討論一~專題討論四
通過碩士學位考試
提交一篇依學術期刊格式撰寫,最低5000字之英文論文稿(自113學年度起(含)入學碩士班學生施行)